我國過度包裝問題嚴重 法律規(guī)定沒有落實
2010-08-27 09:24 來源:正義網(wǎng) 責編:喻小嘜
- 摘要:
- 報告指出,,企業(yè)對產品和包裝物回收的比例很低,。雖然法律明確規(guī)定了強制審核和強制回收制度,但缺少強有力的約束條款和相應的配套法規(guī),。對于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和不履行產品或包裝物回收義務的企業(yè),,法律責任僅限于責令限期改正,對拒不改正的,,僅處以十萬元以下的罰款,,法律的威懾力不夠,難以促進企業(yè)自覺行動,。
【CPP114】訊:“法規(guī)明確規(guī)定企業(yè)應當對產品進行合理包裝,,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物的產生,,但這項規(guī)定落實得不好。”在下午召開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,,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在特別談到過度包裝問題,。
“我國每年消耗各類包裝材料4000萬噸,主要來自過度包裝,。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(zhí)法檢查組關于檢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實施情況的報告中指出,近幾年來,,越來越多的商品包裝層次過多,、空隙過大、選材用料奢華失當,、包裝物難以回收利用,,既浪費了資源,,加重消費者負擔,又污染了環(huán)境,。
此外,,報告指出,企業(yè)對產品和包裝物回收的比例很低,。雖然法律明確規(guī)定了強制審核和強制回收制度,,但缺少強有力的約束條款和相應的配套法規(guī)。對于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和不履行產品或包裝物回收義務的企業(yè),,法律責任僅限于責令限期改正,,對拒不改正的,僅處以十萬元以下的罰款,,法律的威懾力不夠,,難以促進企業(yè)自覺行動。
對此,,陳至立在報告中建議,,盡快出臺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目錄和具體回收辦法。根據(jù)法律要求,,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應盡快完善配套法規(guī),,盡快制定出臺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目錄和具體回收辦法,落實定期檢查和向社會公布檢查結果制度,。要采取有力措施,,促進過度包裝問題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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