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訴中文報刊:國內首起iPad應用版權訴訟
2011-04-25 08:30 來源:新京報 責編:王岑
- 摘要:
- 新京報的iPad版計劃在本月正式上線,,但早在2010年8月,,新京報社就發(fā)現(xiàn)iPad上運行的一款名為“中文報刊”的軟件,未經授權使用了《新京報》的版面和內容,,且每日實時更新,。
【CPP114】訊 :新京報的iPad版計劃在本月正式上線,,但早在2010年8月,新京報社就發(fā)現(xiàn)iPad上運行的一款名為“中文報刊”的軟件,,未經授權使用了《新京報》的版面和內容,,且每日實時更新。隨后,,新京報社授權下屬網絡公司派博在線公司向“中文報刊”軟件開發(fā)者北京邁思奇科技有限公司(下稱邁思奇公司)發(fā)函,,要求停止侵權。由于邁思奇公司一直不予理會,,且持續(xù)侵權,,新京報社授權下屬網絡公司將其告上法庭,請求判令邁思奇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、公開道歉,,賠償經濟損失60.8萬元。
“很多報紙像《新京報》一樣,,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,,被竊取了內容。軟件提供者以非法取得的內容增加自身平臺的下載量和瀏覽量,,從而達到贏利的目的,,嚴重侵犯了報紙媒體的知識產權,,并對報紙的發(fā)行,、廣告等實際利益造成嚴重威脅。這種行為無異于剽竊和盜版,。”新京報社相關負責人表示,。
對此,邁思奇公司商務部負責該軟件運營的張先生解釋稱,,上述媒體都在各自官網上公布了電子報,,該軟件不過是將公開的內容集成起來供用戶免費閱讀。雖然軟件上附帶了廣告,,但由于軟件尚在測試期,,并未投入商業(yè)運營。
中華全國律師協(xié)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(yè)委員會主任董永森認為,雖然被告辯稱尚未營利,,但是否營利,、營利多少只對賠償數(shù)額有影響,不能掩蓋其以增加瀏覽量,、以廣告營利為目的的初衷,,也不影響對其侵權事實的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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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很多報紙像《新京報》一樣,,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,,被竊取了內容。軟件提供者以非法取得的內容增加自身平臺的下載量和瀏覽量,,從而達到贏利的目的,,嚴重侵犯了報紙媒體的知識產權,,并對報紙的發(fā)行,、廣告等實際利益造成嚴重威脅。這種行為無異于剽竊和盜版,。”新京報社相關負責人表示,。
對此,邁思奇公司商務部負責該軟件運營的張先生解釋稱,,上述媒體都在各自官網上公布了電子報,,該軟件不過是將公開的內容集成起來供用戶免費閱讀。雖然軟件上附帶了廣告,,但由于軟件尚在測試期,,并未投入商業(yè)運營。
中華全國律師協(xié)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(yè)委員會主任董永森認為,雖然被告辯稱尚未營利,,但是否營利,、營利多少只對賠償數(shù)額有影響,不能掩蓋其以增加瀏覽量,、以廣告營利為目的的初衷,,也不影響對其侵權事實的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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