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走出去”涉及的三大法律問題
2011-06-03 09:03 來源:中國新聞出版網(wǎng)/報 責編:Victoria
- 摘要:
- 版權公共服務機構的作用還有待強化,。“走出去”必須要了解版權輸入國的需求,。筆者認為對此應當加強版權公共服務機構的作用,。我國目前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,、版權認證機構和中介機構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(fā)揮,,特別是版權公共服務機構、公共服務形式,、公共服務的能力還制約著我國“走出去”的步伐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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