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刷企業(yè)存在的安全隱患和整改對策
2007-01-15 00:00 來源:義烏市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局 丁松發(fā) 譚世法 龔春強 責編:中華印刷包裝網(wǎng)
二、印刷企業(yè)應采取的措施
1,、應對廠區(qū)進行合理布局,。嚴格把生產(chǎn)區(qū)、儲存區(qū),、生活區(qū)分開,;印刷使用的油墨、紙張等物料要嚴格遵守“隨用隨領”的原則,,不得積壓,;車間的成品、下腳料等要及時進行清理,,要劃出通道線,,保持車間通道暢通。
2,、設置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和油墨配置場所,。將油墨、稀釋劑等危險化學品放置在專用倉庫內,,并派專人進行看管,,進出庫要進行登記。油墨進行調和時必須在特定的場所,,不準在車間內調和油墨,,調和時必須遵循“慢、勻,、少”的原則,,防止調墨過程中遇到明火發(fā)生轟燃。
3,、規(guī)范印刷車間的電器設施,。印刷車間使用的油墨、稀釋劑等危險化學品會釋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,,所以車間的電器要采用防爆電器,,電線必須套管敷設,,禁止臨時隨意拉接;主要設備應做好靜電接地措施,,并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措施,;電器下面不得堆放任何物品,不得使用碘鎢燈,、高壓鈉燈和其他大功率的照明燈具,,使用低于100W白熾燈泡照明,燈泡與紙張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,。
4,、印刷車間的油墨、稀釋劑存放量不得超過一個班次的用量,。劃出固定區(qū)塊存放危險化學品,,不得亂堆亂放。要加強車間的通風,,及時排出揮發(fā)出的易燃液體蒸氣,。
5、完善各類標志標識,。在存放可燃物品的場所張貼嚴禁煙火警示標志,;對存放原料、半成品的區(qū)域劃線進行分區(qū)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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